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实施方案(修订版2.1)等文件的通知》(桂教高教【2022】1号)精神,为科学准备,有序推进我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11月16日组织召开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培训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15:30
地点:屏风校区教十楼三楼会议室(10309)
二、参会人员
2022年参评专业所在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参评专业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2022年参评专业详见附件
三、培训内容
1.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指标体系解读
2.已参评专业评估经验分享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会,原则上不得请假
2.未尽事宜请与发监中心联系,联系人李俊,电话:2675755。
附件:2022年参加自治区专业综合评估专业一览表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