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专业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和第四批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6号)文件精神,学校定于2023年3月14日组织第三批专业进行预评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及顺序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3月14日上午8:30-12:00
地点:屏风校区教八楼四楼会议室
三、相关要求
(一)陈述时间6分钟,专家问答时间8分钟。专业负责人对定性指标的撰写进行陈述。
(二)各专业请于3月13日中午12点前将定性指标材料部分打印一式5份交到屏风图书馆附楼211。
四、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发监中心陈高芳联系,电话5892819。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