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网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全校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是衡量和改进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是专业进行自身建设及接受外部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高校建立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的重要抓手。为做好新一轮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本科专业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不断完善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学校决定启动全校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价依据

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要以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认证(评估)标准”为根本依据,以学校专业办学定位为内部依据,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为外部依据。

二、评价对象

专业毕业5年左右的一届毕业生。

三、评价主体

 二级学院院长为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组织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的具体实施。评价主体涵盖本专业在校生、教师、学院学校相关管理人员、毕业生、用人单位、校外同行专家、学生家长等利益相关方等。

四、评价方法

为全面、有效地进行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可采用直接和间接评价结合、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结合的多样化评价方式和评价策略。评价前需确认采用的评价方法的合理性。具体评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调研分析、咨询研讨、交流研讨、问卷调查、访谈调查和座谈会等。

五、评价结果及运用

各专业对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达成度评价报告,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提供证据支撑,评价过程材料和评价报告由二级学院存档,保存六年以上。

六、工作要求

评价工作必须有计划开展、合理选择评价对象和评价方法,认真准备调研问卷和调研提纲,充分考虑到疫情的现实情况,各学院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调研评价,广泛征集意见。

1、各学院应成立组成评价小组,制订各专业评价的具体实施计划:明确人员分工,确定好调研的行业、企业单位;根据专业特点,可相近专业组合调研,整合社会资源,统筹安排各专业调研的企业和时间。

2、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总结本单位人才培养工作经验,在梳理并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科学设计评价内容,根据专业实际,进一步细化调研提纲和问卷,务求高效、实际。

3、选取有代表性的企业、高校及有关专家和毕业学生作为评价对象,调研企业不得少于5个、高校3-5个(调研对标高校的同类或相近专业,其中至少包含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行业专家不少于2人,毕业生返回有效问卷比例不低于80%。

4、调研企业单位须选择我校毕业生就业较为集中的企业,调研过程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教师安全。

5、根据工作进程,各二级学院要适时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专业调研情况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究,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和“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建设要求,撰写并提交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

七、材料提交

请于2022年10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附件1)word版及调研相关照片发教务处邮箱(214466668@qq.com),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建设科郭小明,联系电话5896443、8991065。



教务处

2022年7月3日

 

版权所有:桂林理工大学

Copyright© 2022 www.glut.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